近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北京市分局公布行政处罚决定,对宏利基金给予警告,并处以7.00万元罚款。处罚原因指向该公司违反《外国投资者境内直接投资外汇管理规定》第十条第一款与第十七条,具体涉及违反外汇登记管理规定。
在监管处罚的背后,这家成立于2002年的老牌公募基金公司,正经历着更为深层的发展阵痛。
外汇管理违规,宏利基金遭罚7万元
根据处罚公告,宏利基金的违规行为明确指向外汇登记管理环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规定,此类违规行为包含六类情形,从国际收支统计申报违规到拒绝外汇管理机关监督检查等。其中宏利基金触犯的第(五)项“违反外汇登记管理规定”,属于中等级别的违规行为。
处罚原因明确指出,宏利基金违反了《外国投资者境内直接投资外汇管理规定》第十条第一款与第十七条的规定。具体而言,违规行为涉及外汇登记管理环节:
第十条第一款:主要规范外国投资者在筹建外商投资企业时,需办理的前期费用登记手续及相关账户的开立、入账和使用要求。
第十七条:则规定了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后需办理的外汇登记流程(涵盖货币、股权、实物资产等出资),以及后续增资、减资、股权转让等资本变动的变更登记要求。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第(五)项,“违反外汇登记管理规定”的行为属于中等级别的违规。虽然7万元罚款在行政处罚中数额相对较低,但此次处罚发生在宏利基金的关键转型期。2022年11月,宏利金融旗下子公司完成对中化集团所持股权的收购,公司由“泰达宏利基金”正式更名为“宏利基金”,成为外资全资控股的公募基金公司。此次处罚暴露了外资机构在适应中国本土监管规则的具体执行层面仍存挑战。
同期成立基金公司中垫后!宏利基金“三重”困境掣肘发展
宏利基金成立于2002年6月6日,目前股东为宏利投资管理(新加坡)私人有限公司(持股51.00%)和宏利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持股49.00%)。截至2025年二季度末,其资产规模为955.6亿元,其中非货币资产规模616.40亿元,在公募基金公司中排名第64位(共162家)。尽管较2024年底规模增长了158.46亿元,但公司长期面临增长瓶颈。对比2002年前后成立的同行(如招商基金、万家基金规模早已远超数千亿),宏利基金的规模在相当长时期内增长缓慢。
当前,宏利基金正面临严峻的“三重”发展挑战:
核心人才持续流失,公司最严峻的挑战是核心投研人才的不断出走。2025年1月,原权益投资部总经理王鹏卸任其管理的全部6只基金,管理规模“清零”。王鹏曾是宏利基金的“台柱子”,其管理规模一度占公司权益类产品总规模近一半。其代表作“宏利转型机遇”在其管理期间年化回报高达17.83%,行业排名曾高居第2(样本总数2542只)。这并非个例:2024年初,研究部总监张勋离职加入鹏扬基金;2024年7月,总经理助理兼权益投资总监刘欣清仓卸任并离职。
高层持续动荡调整:人才流失背后是公司治理层面的不稳定。自2022年外资全资控股后,宏利基金高管层经历大换血:2022年12月,金旭接任董事长,高贵鑫出任总经理;2023年下半年,刁羽、宋扬加入任副总经理;高贵鑫离任总经理,丁闻聪接任总经理。作为宏利投资管理中国区董事总经理,丁闻聪全程主导了宏利基金由合资转外商独资的股权收购。但高层频繁更迭或导致公司战略缺乏连贯性。
产品结构失衡,费率政策引质疑:截至2025年二季度,其权益类产品规模占比仅为19%,显著低于“大力发展权益类公募基金”的政策导向,而债券型和货币型产品合计占比高达79%。更引人关注的是其费率政策。在公募基金行业费率改革持续推进、主动权益类产品管理费率普遍降至1.2%以下的背景下,宏利基金的权益类产品管理费仍维持在1.5%的高位。这种高费率与其实际业绩表现之间的落差,引发了投资者的广泛质疑。
尽管面临重重困难,宏利基金在局部领域和国际业务上仍有亮点闪现:宏利基金局部亮点闪现、在国际业务方面,2025年7月,宏利宣布参与澳门非强制央积金制度,推出10款基金产品。在香港强积金市场,截至2025年4月,宏利以27.6%的市占率保持领先。
然而,外汇管理违规的处罚,清晰地暴露了公司在治理和内控方面存在的短板。 叠加核心投研人才持续流失、权益产品占比严重偏低的结构性失衡,这家已完成外资独资化的公募基金公司,其通向千亿乃至更高规模的发展之路依然布满荆棘。在金旭、宏利基金能否成功破局,有待市场和时间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