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南证监局披露对(600906)海南分公司前负责人敖义的行政处罚:因私下接受客户委托买卖证券,被警告并罚款15万元。案件细节显示,其在客户普通账户与信用账户合计成交约3.29亿元,最终亏损约272万元。这起“退休后仍被追责”的罚单,折射出2025年以来监管对“代客理财/私下接受客户委托交易”的持续高压与零容忍。
退休不豁免
公开信息显示,敖义2018年入职财达证券海南分公司,于2025年2月退休。
监管认定其在任职期间接受客户委托,分别操作普通与信用账户进行交易:2019年12月至2020年7月,在普通账户成交约5970万元;2020年3月至2024年5月,在信用账户成交约2.69亿元;两账户合计亏损约272万元。海南证监局据此作出警告并处15万元罚款的决定。可见,即便已经退休离任,但由于违法事实发生在其从业期间,仍然被监管追责,体现了“退休不豁免”的原则。
就法律依据而言,《证券法》明确禁止证券公司从业人员未在依法设立的营业场所私下接受客户委托买卖证券,并在第二百一十条规定了相应处罚:无违法所得的,可处五十万元以下罚款并给予警告。
年内频现“代客理财”罚单
敖义案并非今年内首起针对“代客理财”开出的罚单,多地证监局密集出手,既有有对个人从业者的行政处罚,也有对机构端内控失守的监管措施。
1月,安徽证监局对合肥高新区营业部出具监管措施,指出员工长期使用营业场所电脑进行代客理财下单,同时对相关人员出具警示函。2月,四川证监局又对曾在任职的蔡雨洋责令改正、警告并罚款2万元,原因在于私下接受客户委托买卖证券,在客户账户累计成交超千万元。7月,河南证监局又公布,对从业者朱晟作出责令改正、警告并罚款5万元的处罚,所涉账户两年多内成交358笔、合计约699万元。8月,江苏证监局又对从业者林智春就其在客户信用账户成交约1654万元的行为,警告、责令改正并罚款3万元。
据不完全统计,相关罚单还远不止这些,2025年以来至少出现十余起“私下接受客户委托买卖证券”监管处置,涉及多家头部与中小券商,处罚类型从警示函到行政罚款不等,罚款区间多为数万元至十余万元。
合规防线要更硬
从券商角度而言,从业者代客理财背后,反映出公司对账户实际控制权的失守,亦是在授权与留痕层面管理的不当。虽然此次处罚对象为个人,并未对财达证券进行公司层面的行政处罚,但考虑到当事人系分公司前负责人且行为跨度较长、规模较大,分支机构合规管理与员工执业边界势必成为后续监管与公司内部整改的重点切面。
从财务来看,财达证券2025年上半年营收12.39亿元、归母净利3.75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3.39%和55.64%,短期业绩并未受此类个案直接扰动;但如若合规风险不解决,中长期声誉与合规成本可能在未来上升,对“经纪—投顾—资管”链条造成不良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