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案金额超13亿元!龙佰集团因技术秘密被侵犯起诉前员工

财经 (15) 2025-10-18 11:30:12

来源:@华夏时报微博

华夏时报记者 何一华 李未来 北京报道

时隔三年,钛白粉龙头商业机密侵权事件有了最新进展。

近日,(002601.SZ)发布公告称,其控股子公司云南冶金新立钛业有限公司(下称“云南新立”)作为共同原告起诉侵害技术秘密纠纷一案,已获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受理,涉案金额为13.1亿元。据公告所述,多名被告曾分别担任过云南新立的重要领导岗位、主要技术岗位。

《华夏时报》记者10月17日就此联系龙佰集团,截至发稿未得到回复。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卢鼎亮博士10月17日告诉记者,高技术行业中的人才流动是常态,如何对公司的前高管和核心技术人员进行离职后的商业秘密管控是高技术行业需要面临的重要课题。对于企业而言,唯有坚持自主创新,同时构筑起坚固的内部合规与保密防线,并熟悉运用法律规则,才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行稳致远。

涉及核心技术

钛白粉的生产工艺有两种,硫酸法和氯化法。

与传统的硫酸法钛白粉生产工艺相比,氯化法工艺有着流程短、产能大和节能环保等优势。随着产业及环保政策趋严,对钛白粉生产和能耗提出更高的要求,氯化法逐渐成为钛白粉主流生产工艺,国内新增氯化法产能计划逐步增多,份额占比在行业市场中逐步扩大。

但是长期以来,氯化法工艺的核心技术与关键设备被海外企业垄断,国内掌握了该生产装置核心技术的企业并不多,龙佰集团是中国第一大氯化法钛白粉生产商。

公司此次被侵害的相关技术秘密,正是云南新立引进并采取严格保密措施的大型氯化钛白粉生产线的建设工艺、生产技术。

龙佰集团的起诉对象一共有四个,分别为刘建良、江书安、赵泽权和河北燕山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河北燕钢”)。

根据公告,自2007年起至2019年期间,被告刘建良、江书安、赵泽权等人曾分别担任过云南新立的重要领导岗位、主要技术岗位。公开资料显示,云南省科技厅发布的关于认定2018年度云南省创新团队的通知中,云南新立氯化钛白技术创新团队和其带头人刘建良榜上有名。

此后,江书安、赵泽权于2019年下半年入职于河北燕钢的关联公司,利用云南新立的技术秘密等资料为所在公司的氯化钛白粉生产线的规划、设计、建设等提供相关服务,直至案发。

龙佰集团表示,因被告江书安、赵泽权涉嫌与其他犯罪嫌疑人等共同侵害原告的技术秘密,2022年云南新立向云南省禄丰市公安局提出刑事控告,该局于当年正式立案,并启动刑事诉讼的侦查程序。

公告显示,2025年5月15日,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已对先到案的刑事被告人刘建良、江书安、赵泽权侵犯商业秘密罪的案件进行了开庭审理,目前尚未判决。

对于人才流动带来的技术纠纷,卢鼎亮认为,企业应筑牢内部防火墙,建立覆盖技术研发、存储、流转、人员管理的全流程保密制度,并对核心资料实施分级分类管理。对在关键岗位的劳动合同应明确保密与竞业限制义务,留存好技术资料接触的痕迹,为潜在纠纷固定证据。

提出索赔请求

官网显示,龙佰集团是一家致力于新材料研发制造和产业整合的大型工业集团,主营产品钛白粉产能为151万吨/年、海绵钛产能为8万吨/年,均位居全球前列。

云南新立成立于1999年,是国内起步建设较早的钛生产加工企业。2019年,龙佰集团以8.29亿元的挂牌底价成功竞购云南新立68.1%股权及52.19亿元债权。此后,龙佰集团通过收购少数股东股权、债权增资等形式不断扩大持股比例至99.58%。

在龙佰集团的资金与技术加持下,云南新立20万吨氯化法钛白粉项目在2023年建成投产,目前已成为云南省钛白粉行业的领军企业。

卢鼎亮告诉记者,侵犯技术秘密纠纷本质上是商业竞争中关于商业秘密的激烈博弈,相关技术往往是企业的命脉,也是巨额研发投入的成果,纠纷背后是激烈的市场竞争与巨大的利益驱动。

由于相关利益受损,龙佰集团也提出了诉讼请求。

具体来看,公司请求法院判令各被告,立即停止披露、使用、允许他人使用原告的涉案技术秘密,停止侵害时间持续至涉案技术秘密信息已为公众所知悉之日止。

请求法院判令各被告,以原告确认或法院可以验证的方式,销毁载有原告涉案技术秘密的载体,包括移动硬盘、U盘、电子文档、图纸、设备、生产线、控制系统,以及载有原告涉案技术秘密的其他载体。

请求法院判令各被告,连带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共计13.005亿元(金额暂定,最终金额将根据法庭调查的案件事实再行追加);判令各被告连带赔偿原告维权合理开支1000万元(暂定)。

对于云南新立的此次诉讼,龙佰集团表示,由于本次诉讼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未产生具有法律效力的判决,故公司尚无法判断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近年来,由于钛白粉价格走低,龙佰集团业绩承压。2025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33.42亿元,同比下降3.34%;净利润13.85亿元,同比下降19.53%。

需要指出的是,由于不认可技术侵权,河北燕钢同样提出诉讼。

云南新立于2025年5月30日收到河北雄安新区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起诉状》《应诉通知书》等诉讼材料,河北燕钢控股子公司河北吉诚新材料有限公司为该案原告,云南新立为该案被告,案由为“确认不侵害知识产权纠纷”,涉案金额50万元,目前该案尚未终结。

资料显示,河北燕钢是河北大型钢铁集团,注册资本33.6亿元,现有固定资产120亿元,目前该公司已形成年产1000万吨钢、1000万吨铁、600万吨轧材的生产规模,年产值296亿元,年利润5亿元左右。

责任编辑:李未来 主编:张豫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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