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孤老去世 邻居要求分一半房产】近日,一则“上海孤老去世 邻居要求分一半房产”的消息引发广泛关注。这起发生在上海徐汇区的遗产纠纷案件,经过法院审理,终于有了结果。上海徐汇区的许老太太是一位孤老,生前没有父母、配偶、子女等法定继承人。2025年,许老太太去世后,留下了一套市价300万元的房产。这套房产原本是许老太太的个人财产,但在她去世后,围绕房产的归属问题,引发了一场激烈的纠纷。案件的起因是,一位自称是许老太太“干女儿”的邻居沈女士,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分割许老太太留下的房产。沈女士称,自己曾对许老太太进行过扶养,在许老太太生前给予了她生活上的照顾和关心,因此有权继承部分房产。而许老太太的侄子徐先生则主张全额继承房产,他表示自己多年来一直照顾许老太太,为她养老送终,尽了主要的赡养义务。
案件进入审理阶段后,双方各执一词,都提供了相应的证据来支持自己的主张。沈女士虽然声称自己是许老太太的“干女儿”,但并没有提供充分的证据来证明自己对许老太太进行过实际的扶养。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对沈女士提供的证据进行了仔细审查,发现其证据不足以证明她对许老太太有扶养行为。
而徐先生则提供了多位证人的证言,以及照片、付款凭证等证据。这些证据表明,徐先生多年来一直关心许老太太的生活,经常去看望她,为她购买生活用品,支付医疗费用等,在她生病住院期间也悉心照料,直到她去世。法院认为,徐先生提供的证据能够形成完整的证据链,证明他对许老太太尽了主要的赡养义务。
在审理过程中,法院还走访调查了许老太太的邻居。有邻居透露,许老太太有一位近九旬的弟弟早年随父母迁居香港,如果他还健在,就是许老太太的法定继承人和遗产管理人。但考虑到寻人困难及执行风险,法院最终指定民政部门为遗产管理人介入诉讼。
经过法院的综合考量,最终做出了判决。法院认为,沈女士扶养老人证据不足,驳回了她的诉讼请求。而徐先生因多年照顾许老太太,为她养老送终,尽了主要的赡养义务,因此获得房屋继承权。不过,考虑到许老太太在香港可能还有弟弟健在,法院判决徐先生需向许老太太的弟弟支付30万元折价款,该款项由公证提存,待许老太太弟弟确认情况后领取。
这起案件的判决结果,不仅体现了法律的公正和严谨,也为类似的遗产纠纷案件提供了参考。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适当的遗产。但在这起案件中,沈女士由于无法提供充分的扶养证据,未能获得法院的支持。而徐先生因为尽了主要的赡养义务,最终获得了房产的继承权,但也需要考虑到可能存在的其他法定继承人的权益。
这起“上海孤老去世 邻居要求分一半房产”的案件,再次提醒人们,在处理遗产问题时,应该遵循法律规定,尊重事实真相。同时,也鼓励人们在日常生活中,多关心身边的老人,尽到自己的赡养义务,这样在面对遗产问题时,才能更加坦然和有底气。